發文機關: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教育部辦公廳 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 廣電總局辦公廳
標 題: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教育部辦公廳 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 廣電總局辦公廳 關于組織開展2025年元宇宙典型案例推薦工作的通知
發文字號:工信廳聯科函〔2025〕272號
成文日期:2025-06-27
發布日期:2025-07-03
發布機構:科技司
分 類: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教育部辦公廳 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 廣電總局辦公廳關于組織開展2025年元宇宙典型案例推薦工作的通知
工信廳聯科函〔2025〕27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教育、文化和旅游、廣播電視主管部門,有關中央企業,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培育未來產業的決策部署,按照《元宇宙產業創新發展三年行動計劃(2023—2025年)》任務安排,現組織開展2025年元宇宙典型案例推薦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范圍
(一)元宇宙典型數字人案例
基于人工智能、計算機圖形學、建模仿真、自然語言處理等新一代信息技術,能夠模擬人類外貌、表情、行為,并具有一定經濟和社會效益的虛擬數字人。
(二)元宇宙典型產品案例
1.交互終端。擴展現實(含虛擬現實、增強現實)終端及配套感知交互設備、裸眼3D、全息顯示等能夠顯著提升用戶沉浸感和交互體驗的元宇宙終端產品。
2.技術工具。虛擬空間創作平臺、數字人生成平臺、智能3D內容生成工具、3D引擎等用于構建和運營元宇宙的創作工具,以及數字人識別、3D模型辨識等元宇宙安全治理工具。
3.行業應用。工業數字孿生管理系統、虛擬實驗室、文博VR大空間探索展、虛擬演播室等應用在工業、教育、文旅、通信、電商、傳媒等行業的元宇宙典型產品。
(三)元宇宙典型園區案例
以培育元宇宙產業為宗旨,在基礎設施建設、產業鏈特色環節培育、重點行業應用、生態體系構建等方面具有引領作用,具有創新特色與產業集聚優勢的元宇宙產業園區。
(四)元宇宙典型標準案例
面向元宇宙基礎、基礎設施、使能技術、服務應用、開發運營、安全治理等方向,具有顯著創新性和引領性,已實施并取得一定經濟效益的元宇宙相關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團體標準。
二、申報條件
(一)申報主體應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其中,園區案例的申報主體應為園區運營主體,且需獲得行政主管部門批準;標準案例的申報主體為排名第一的起草單位。
(二)申報主體近三年財務狀況良好,在質量、安全、信譽和社會責任等方面無不良記錄。
(三)申報案例的創意、產品、技術及相關專利歸屬申報主體,需擁有自主知識產權,且無知識產權糾紛。其中,數字人案例的申報主體需具備該案例涉及虛擬形象的全部知識產權或已獲得權利人的合法授權。
(四)申報案例應具有較高技術水平和完整落地應用,有較強的代表性、創新性和可推廣性,對相關行業或企業具有較強借鑒意義和推廣價值。
(五)申報主體具體要求見典型案例申報書。
三、推薦程序
(一)系統填報
申報主體登錄“2025年元宇宙典型案例申報系統”(https://aihub.caict.ac.cn/meta_case_pre,以下簡稱申報系統),完成注冊后按申請內容上傳申報信息。申報時間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截止時間為2025年8月4日。
(二)案例推薦
1.推薦單位
(1)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會同當地教育、文化和旅游、廣播電視主管部門。
(2)工業和信息化部、教育部、文化和旅游部、廣電總局直屬單位、科技創新平臺。
(3)有關中央企業總部。
2.推薦程序
各推薦單位于2025年8月25日前登錄申報系統,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并確定擬推薦名單,通過信息系統上傳蓋章的推薦匯總表。
3.推薦數量
(1)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推薦數量不超過40個。
(2)各計劃單列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推薦數量不超過16個。
(3)工業和信息化部、教育部、文化和旅游部、廣電總局有關直屬單位、科技創新平臺,相關中央企業總部可直接申報(牽頭申報單位僅限本單位或下屬單位,不占屬地指標),申報數量不超過4個。
四、評選推廣
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教育部、文化和旅游部、廣電總局組織專家對各地、各單位報送的材料進行評審,遴選出2025年元宇宙典型案例,按程序對外公布。通過組織開展案例分享會、供需對接會等方式,搭建交流合作渠道,促進典型案例應用推廣與實際應用。
五、聯系方式
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司:010-68205246
教育部科學技術與信息化司:010-66097937
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010-59881085
廣電總局科技司:010-86095565
附件:1.元宇宙典型案例推薦匯總表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教育部辦公廳
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
廣電總局辦公廳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