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15日 《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簽字儀式在法國巴黎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總部舉行。共有130個國家簽署了該公約,國務委員兼外交部長錢其琛代表中國政府簽署了公約,并遞交了我國政府發表了關于簽署《關于禁止發展、生產、儲存和使用化學武器及銷毀此種武器的公約》的聲明。
2月8~12日 禁止化學武器組織籌備委員會首次全體會議在荷蘭海牙舉行。會議宣告籌委會正式誕生,臨時技術秘書處也隨之建立。從此,荷蘭海牙成為有關禁止化學武器一切活動的中心,舉世關注的有關禁止化學武器的進程也跨入了一個嶄新的階段。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在海牙增設了中國“出席禁化武組織籌委會代表團”常駐機構,負責與臨時技術秘書處保持聯系并開展工作。
3月1日~4月上旬 禁止化學武器組織舉行第四輪化學核查“國際聯試”。
4月19日~6月20日 禁止化學武器組織籌委會第二期會議在荷蘭海牙舉行。外交部、化工部、國防部派員參加。
4月 化學工業部批準在其部內設立“化學工業部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工作事務辦公室”(以下簡稱:化工部禁化武辦),化學工業部副部長譚竹洲兼任辦公室主任。
5月18~21日 第四輪國際聯試專家會議在英國波頓生化防護中心舉辦。國防部派員參加。
6月28日~9月10日 禁止化學武器組織籌委會第三期會議在荷蘭海牙舉行。外交部、化工部、國防部派員參加。
7月23日 美國指控中國“銀河號”貨輪將制造化學武器的原料運往伊朗,制造了震驚世界的“銀河號”事件。
7月26日 化學工業部印發《關于組建化學工業部執行化武公約實驗室的通知》(化科發[1993]552號)。該實驗室代表國家執行受控化學品監督檢驗,是獨立、公正、科學的技術部門,業務上接受化工部禁化武辦領導,日常行政工作歸北京化工研究院領導。其主要職責:在國家確定的化學品品種范圍內,建立受控化學品和裝置數據庫;按照《禁止化學武器公約》規定向國家主管部門提交初始和年度數據報告;建立、收集受控化學品產品標準、分析方法、標準譜圖等;配合國際視察和核查的現場取樣、分析、留樣;參加國外有關技術交流培訓等活動;接受國家和第三方委托的核查分析,提供技術援助、儀器設備等。
8月7日 中國外交部部長助理秦華孫緊急召見美國駐華大使芮效儉,就美國對“銀河號”所采取的霸道行為提出強烈抗議。中方強烈要求美方立即采取措施,確保“銀河號”順利按原計劃靠港裝卸貨;要求美方對其無理作法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和后果進行賠償和承擔責任,并保證今后不再干擾中國商船的正常航運和商業活動。
9月4日 中國、沙特阿拉伯及美國在沙特阿拉伯達曼港共同簽署檢查報告,宣布中國“銀河號”貨輪檢查結果,確認“銀河號”貨輪未載“化學武器前體”硫二甘醇和亞硫酰氯。中國外交部發表《關于“銀河號”事件的聲明》。聲明指出,“銀河號”事件給中國在政治上和經濟上都造成了重大損失,中國政府強烈要求美方向中方公開道歉,賠償中方所蒙受的一切經濟損失。
9月13~14日 中日關于解決日軍遺棄在華老化學武器問題首次專家會談在北京舉行。會談主要涉及通報情況、中方提供合作問題、在華調查取樣問題、銷毀問題等。
9月27日 化學工業部決定,孫象尹任化學工業部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工作事務辦公室副主任。
9月27日~12月17日 禁止化學武器組織籌委會第四期會議在荷蘭海牙舉行。外交部、化工部、國防部組團與會。
10月25日 化學工業部印發《關于化工部執行化武公約實驗室工作方案的批復》(化科發[1993]767號)。化學工業部原則同意所報方案,并要求“執行化武公約實驗室”的全部工作必須堅持高標準、嚴要求,按國際通用標準進行,力爭盡快與國際接軌,維護我國的聲譽和國家形象。當前要盡快制定數據調查和接受國際核查的詳細方案,以便早日在全國范圍內開展工作。